北京银监局昨日介绍,近期,有单位、个人申请取得了含有“银行”、“Bank”字样的商标或预核准单位名称,并将其通过广告牌、互联网、办公场所内横幅标识等方式进行宣传,为防止类似宣传信息引发社会公众误解,北京银监局提示消费者注意风险。北京银监局表示,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叫“银行”的不一定是银行据银监局介绍,曾有单位、个人以“银谷银行”的名义在京从事经营活动,在广告材料中使用“银谷银行”标
2016-08-05